询价招投标公告
“阳山金穗华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2019农业部丝苗米产业强镇建设单位、2020广东省特色丝苗米产业园建设单位。现有阳山县七拱镇塘坪村(丝苗米产业园项目)4442.45平方钢构厂房建设项目公开向社会询价招投标。请有意者向我公司相关人员联系:
项目名称:阳山县丝苗米产业园(金穗华晨)丝苗米钢结构厂房工程
项目地址: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塘坪村(金穗华晨)丝苗米产业园二产基地
项目建设单位:阳山金穗华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时间:2020年12月10日---2021年7月30日
项目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763--7293318
企业官网:www.gdjshc.com(请登录官网查看详细资料)
企业公众号:
附件1:项目施工图
附件2:配套设施大样图
附件3:配套设施附件1--6
2020年 10月22日
(GF—2017—0201)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阳山县(金穗华晨)丝苗米产业园项目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包人(全称):阳山金穗华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阳山县(金穗华晨)丝苗米产业园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阳山县(金穗华晨)丝苗米产业园项目工程 。
2.工程地点:阳山县七拱镇塘坪村(金穗华晨二产基地)。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阳发改行审2018-441823-13-03-818207 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按总平面图中的
5.1:1#稻谷干燥车间钢结构厂房(以施工图为准);
5.2:2#稻谷冷库(以施工图为准);
5.3:3#稻谷保鲜与大米加工车间(以施工图为准);
5.4:7#电房、水泵房、消防池;(以施工图为准);
5.5:园区四周围墙(每3米设一条80X80镀锌方管立柱,每根立柱之间用3M长、2M高、5CM厚泡沫板或铁板围挡。实行厂区全围蔽。厂区四周围墙立柱电线布到位)。
8.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完成本协议所描述的5.1--5.5全部内容。
具体见工程内容及报价清单。
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按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及图纸会审的设计文件内容以及本协议对工程的描述,含一切施工措施费,并能形成实际验收的交钥匙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质量标准:合格。
9.特别明确不承包的内容:1#、2#、3#、7#楼室外的给排水、消防、电力线路等工程量。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12 月 10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 7 月 30 日。
工期完工总日历天数:23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为准。为了方便甲方的设备安装,乙方工厂完工日期必须在2022年7月30日。约定完工的标准为:乙方的工程实现全面的封闭,不透水、不漏水、不影响设备安装和调试、水、电、各项管网全部铺设到位等。如因周边民事影响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工期应顺延;由于合同施工期属于雨季期,会给施工带来很大的影响造成工期延误,应顺延工期。
工程验收日期:不得距开工日期起计算超过12个月。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1.签约总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捌拾万元(¥10800000.00元);其中:
1#稻谷干燥车间钢结构厂房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柒万元整(¥3070000.00元);
2#稻谷冷库造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捌万元整(¥2280000.00元);
3#稻谷保鲜与大米加工车间造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柒万元整(¥4370000.00元);
7#电房、水泵房、消防池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即按照双方协商的要求及各栋号施工图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结算时如果没有增加工程内容或施工图没有变更时,总造价不再调整。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约定及有关国家标准,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本合同订立时间: 2021 年 12 月 6 日
本合同在阳山金穗华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火岗基地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签署页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信用代码: 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